057187912305
Toggle navigation
网站首页
组织简介
重要发布
典型案例
文档下载
服务事项
收费标准
联系我们
当前位置
首页
>
重要发布
关于统一使用浙江通用(电子)发票的通知
2020-05-01
为了提高工作效率,方便保存、使用发票,自2020年5月1日起,我单位统一开具浙江通用(电子)发票,原先的浙江通用机打发票不再开具。
杭州仲和法律咨询事务所
2020年5月1日
上一个:
关于建立不可靠清单的通知
下一个:
2020年劳动节放假通知
返回
关闭
关闭
扫描微信二维码添加朋友
关闭
首页
电话
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