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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恢复现场法律咨询有关事项的通知
2020-04-08
为确保疫情防控与法律咨询服务工作同步开展,经研究决定,自4月8日起恢复现场法律咨询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当事人到我单位现场法律询问的,需提前1天预约,每次接待不超过3人。
二、到我单位人员请主动出示健康码并配合一楼物业进行体温检测,如有发热等症状的,一律不得进入本单位,请及时就诊。
二、到我单位人员请自觉佩戴没有呼吸阀的安全口罩,忘记或者口罩不安全的,我所负责免费提供。
杭州仲和法律咨询事务所
2020年4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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